2016年9月5日 星期一

殘餘價值

步上105學年度之後,繼續將身旁冗物做檢視及處理。幾年前,個人於五年級協助社團課務,這些圖畫都是當時留下的彩色影本,原稿都早已歸還學生本人,沒有循「前輩的舊規」去扣押作品(累積個人豐沛的教學資源?);因圖畫都是學生們一筆一畫的辛勞成果(資產),師長們實在不該霸道據佔。

它們曾經裝置於畫框內做校內情境展示,但後續新增學生作品之後,舊影本就久擱身邊,自己幾乎快忘記它們的存在。日前發現,教室外走廊壁上旁恰好有一大塊的展示板,經詢問鄰近同仁意見之後,遂將舊影本悉數釘掛其上,希望它們能發揮「殘餘價值」影響力,讓學童有更多機會去觀摩學長學姐的創作內容。

呈現原稿或影本之擇,二者效果絕對有異,差距視各案的達成目標、內容呈現、場地情境、教育需求......等因素做統合考量,不能通案論定。感慨學生作品經常缺乏積極的照護,所以個人多傾向於以影本呈現,不想踏襲「業內前輩們」的腳步,期為確實保障學生的權益,深切期望「日陽曝曬褪色、水氣潮濕產生起伏皺褶、強風及圖釘扯破畫紙」等陋病勿一再上演。

學生經營管理個人作品的態度,始於師長們的積極引導、身教示範,豈待自然天成?師長總不免勸導學生應多重視藝文活動(輔科?)的涵養,不該偏重於紙筆考試科目(主科?)的學習;個人認為指導學生重視自己作品及保護管理之方,可為「知行合一」的首要起步,值得同業們參酌。如果學生都不懂得如何珍惜及重視自己的創作,即便師長們期勉的口號喊得震天嘎響,恐怕也只有「緣木求魚」可供寫照了,對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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